在新出台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提出新的要求,提出要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这对节能服务业本身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从好的方面来说,节能服务公司可以从更加理性的角度,将节能服务产业变成越来规范的市场行为,但同时,这对国家政策以及产业结构本身而言也意味着更多的挑战。直面市场,既能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深化公司经营和管理,又会放大本身的决策和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所以如何在市场的监督和压力中,通过兼并与重组更好的适应节能服务产业,需要考验管理者的胆识,更应考验他们审时度势的眼光。
不容乐观的现状
我国GDP单位耗能一直较高,近些年我国出台了多部政策要求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效水平,逐渐建立并完善了节能产业产业链,包括节能相关材料(上游)、节能设备制造(中游)、节能应用和服务(下游)。作为下游的节能服务产业,担当了节能的许多重任。近年来,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保持快速增长,已经成为用市场机制推动全国节能减排的重要力量。
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统计,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836.29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3,127.3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30.19%;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10年的287.51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039.5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9.31%。“十二五”累计合同能源管理投资3,710.72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24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3.1亿吨。“十三五”,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产业还会快速发展。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一批节能服务公司成长起来,具备了由单一节能到综合节能的能力,无论从技术方案还是融资水平都有较大的提高。但节能服务产业整体水平面对中国巨大的节能市场,无论从数量还是从服务质量方面仍不能满足需求。
有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只是炒作概念,并没有踏实地做好项目。它们通常规模小,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在用能单位计量、统计等方面都不完善;经常在合同能源管理运营项目上不够规范,缺乏合同能源管理成熟经验,融资能力不强,风险控制意识薄弱。这样的企业甚至都来不及被其他企业兼并重组,就已经被市场淘汰。
未来的发展趋势
眼下,节能服务产业的整合已悄然展开,这种整合会使具备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迅速做大做强。另外国家和主管部门也有意推动节能服务产业通过各种形式的联合重组,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从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的持续深化。
从整个产业而言,节能服务产业仍将高速增长,市场竞争逐渐趋于激烈。不管是节能服务公司的数量、服务人员、投资额还是节能量,都是一个庞大的数字。那么优胜劣汰是不可避免的结局。
随着竞争的加剧,随着企业之间互利合作的进行,众多节能服务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相互投资产生的大型节能服务公司,也会成为一种力量。比如上市公司依托资金的优势和良好的融资渠道,或兼并拥有优秀节能技术的企业,如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北京华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纵向拓展清洁能源业务;或如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上市公司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并无偿受让“热装式节能密闭电石炉”相关专利极其工艺包,打造电石领域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这种行为,在区域间,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差距就有望缩小。入股拥有市场份额的企业展开新的服务业务,华东华北地区在百强企业当中数据占有更大比例,但是中西部地区,由于它的经济结构,由于企业的技术装备等原因,耗能高、技术落后,它的节能服务空间更大,节能服务公司在西部产生的节能服务需求会成为重点,市场和政府监管相结合,中西部地区将会成为节能服务公司大有可为的市场。
从微观程度上来讲,一个节能服务公司要想做大做强,兼并重组,必然要经历一个模式的创新和核心技术以及能力的建设。从某种程度来说,未来的节能服务市场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核心技术或者知识产权的竞争,轻资产、快增长的高科技企业在兼并重组的过程中更具有优势的地位。
必要的建议和思考
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最离不开自律和诚信。加强产业自律,建设诚信体系是节能服务产业当中最为重要的支撑点。在此基础上,要注重整合的技巧:资金依托型公司与技术依托型公司的整合,让技术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让资金有更多的市场机会;技术依托型的公司与市场依托型的公司加强合作,通过成立项目公司等形式快速落实节能项目,真正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强化和扶持资源整合型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快速发展。
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已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从行政审批、交易机制、金融支持、支付手段等全链条进行梳理革新,市场化力度超乎预期。从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来看,也有很多可取性的建议。
首先,应重视节能服务公司的主体地位,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愿参与兼并重组,坚持市场化运作,避免违背企业意愿的“拉郎配”。
其次,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节能服务公司的竞争中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再次,行政机关应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节能服务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审批流程,实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类审核,完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然后,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鼓励证券公司开展兼并重组融资业务,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实施兼并事项,兼并非关联企业不再强制要求作出业绩承诺。
最后,鼓励优强节能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施战略性重组,形成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落实完善企业跨国并购的相关政策,鼓励具备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
从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来说,“兼并重组”除了能更好的降低能耗,还能为企业和社会本身创造收益和价值。但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忘记,节能服务公司肩负着产业前进的使命,其规模和产品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所以,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一条漫长的道路,部分节能服务公司的“兼并重组”必将为其发展壮大提供更好的警示和思考。
作者:沙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