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财农〔2014〕8号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印发威海市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建设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摘要:2014年,市财政列支240万元继续扶持小型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
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项目建设市级资金补助标准为:小型沼气工程,每个补助3000元;大中型沼气工程(含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每个补助20万元;生态循环农业基地,每个补助5万元。各区市要按1:1的比例落实配套补助资金。
对列入国家或省级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市级配套按上级规定执行,但不超过上述补助标准;余下的地方配套资金由县级承担。
市农村能源工作站咨询电话:523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