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6年山东省财政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筹集资金79.25亿元,全力支持打好打赢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快工业污染治理。安排资金6.44亿元,用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异味)治理、重点工业企业脱硝脱硫及工业烟粉尘治理等项目,有效降低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修订出台《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2016年省财政安排生态补偿资金1.03亿元,有效调动了各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加快燃煤电厂污染治理。出台《关于开展燃煤电厂排污权收储和有偿使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筹集资金2.85亿元,对2015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锅炉)所属企业予以奖励。
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组合拳。安排资金32.8亿元,加快淘汰黄标车、奖励推广新能源车,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组合拳。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筹集资金36.13亿元,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支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循环经济发展、能力建设等,支持重点领域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