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钢公司制定下发《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规定》,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确保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节能作用,降低能源消耗。
水钢公司重点用能设备包括焦炉、烧结机、高炉、转炉、轧钢加热炉及轧机(含主电机)、动力锅炉、制氧机等主体生产设备和工业炉窑、单台电机功率大于1000kW的设备,以及所列设备能源消耗总量占本单位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不小于80%。
水钢公司在《规定》中明确了各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水钢公司机动部是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重点用能设备台帐和节能管理,督促各二级单位做好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管理制度的制定、能耗定额和考核、能效监测等工作,确保重点用能设备经济运行;水钢自动化公司是重点用能设备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及检定(验)监督管理;水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各单位对操作重点用能设备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开展技能评定,确保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水钢公司各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重点用能设备的使用维护、点检、检修及节能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管理办法、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编制完善相关节能运行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水钢公司还要求重点用能设备要重点监管,保证重点用能设备长期稳定有效运行,重点用能设备的运行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