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通报了各市政府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2015年,经考核,济南等11个市超额完成,东营等5个市为完成等级,滨州市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按照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暂停对郴州市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滨州市政府要在本通报下发1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汇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省节能办。整改不到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市有关人员的责任。
全省来看,2015年,非化石能源发展上,新能源装机达到111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11.5%,比2010年年底提高7.1个百分点。
2015年,全省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7.9∶46.8∶45.3,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2010年年底提高8.7个百分点,各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都同比上升。
淘汰落后产能上取得明显成效,累计淘汰水泥产能6459万吨、炼铁1240万吨、炼钢963万吨、焦炭481万吨,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2015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8%,“十二五”累计下降33.17%。
2015年,全省建成节能建筑1.08亿平方米,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分别达到100%、99.6%,新增绿色建筑64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建筑295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82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35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4.1亿平方米,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1.03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1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9亿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