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包头市城镇化进程的加速,预计到2020年,市区生活人口将达到85%以上,相应的建筑物和设施也将成倍增加,建筑所带来的资源消耗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
建筑节能,是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增大室内外能量交换热阻,以减少供热系统、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因大量热消耗而产生的能耗。绿色建筑,是能够达到节能减排目的建筑,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的总体要求,我市“十二五”期间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5个,启动了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践;完成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00万平方米;推动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与改造;开展了10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5个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的建设。在“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节约80万吨标准煤。同时,我市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带动建筑节能工作,逐步形成以绿色建筑为特征的模式,推动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共有五个建筑项目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实施,分别是鹿城广场项目、中铁诺德国际花园住宅项目、包商银行商务大厦、石拐新区住宅小区、万郡大都城住宅小区等项目,合计建筑面积为160万平方米,其中万郡大都城住宅小区获得二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我市从2008年起,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建筑,对全市范围内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外墙外保温、更换门窗、室内外供热管网改造、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小区综合整治等。“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15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0多亿元,受益居民约21万户,共形成22.5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经改造后的建筑冬季户均温度提高3-6℃,夏季可降低室温2-3℃。改造后的小区旧貌换新颜,不仅节能、减排、降耗,而且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的生活品质。
◆加大新建建筑节能监管
我市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对新建建筑全面推行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65%的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节能工作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材料检测、施工许可及竣工备案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强制推行,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2015年至今,完成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审核624.2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334.35万平方米,公建225.8万平方米,其他64.1万平方米。凡报批的建筑工程,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100%,施工阶段达100%。仅“十二五”期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2500万平方米,共形成45.3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我市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精神,开展示范工作,加强技术标准等配套能力建设,制定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形成有效的推广模式。2011年,土右旗成功申报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100多万元,示范项目30万平方米现已全部完成。2013年申报了内蒙古龙驹乳业工业厂房、内蒙古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医学院3项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筑面积共20万平方米。其中龙驹乳业工业厂房已投入发电,为太阳能光电在建筑中的应用起到了示范作用。2015年,我市已建成中铁诺德花园、鹿城广场、滨河大厦、市环保局办公楼等10项利用地下土壤热源泵供暖工程,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其中有6项已经投入运行,供热、制冷效果良好,使建筑总能耗的50%来自可再生能源,成为建筑节能的新亮点。“十三五”末,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万平方米。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从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贯彻《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并研究制定了《包头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文件,成立了全市绿色建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工作。依托包头建筑设计院、包头市图审中心等单位建立包头市绿色建筑评价机制,配合包头万郡大都城住宅小区取得了绿色建筑标识(二星设计标识57.5万平方米,三星设计标识20万平方米,二星运行标识27.5万平方米),力争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2016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截至目前完成我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施工图审核83.58万平方米,全市25%的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发展绿色建筑。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展绿色生态村镇建设中,协同农业等主管部门鼓励农民在新建、改建农房过程中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改造;结合建材下乡活动,鼓励农民使用绿色建材和技术,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的比例不低于30%。
◆建设绿色建筑产业链
加快发展以工业废渣、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和江河淤泥等为原料的新型节能墙体绿色建材材料,积极开发各种轻质砌块、板材和高效防火保温材料;加快推进建筑部品标准化、工厂化生产进程,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节材。实施绿色施工,强化建筑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四节一环保”。积极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强化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要求,全面提升建筑业建筑施工管理的整体水平。配合绿色建筑运营标识,推行绿色物业,加快物业管理由传统物业管理模式向绿色物业管理模式转变。对于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用能的运行管理;对物业管理人员提出专业要求,对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的要点、操作规程提出规范要求,以实现降低大型公共建筑维护成本的目标。
◆打造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