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推动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新疆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2016年度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新疆区域的实际情况,在前期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于11月15日开始对新疆区域内国电红雁池热电厂等14家燃煤电厂进行现场监管检查。
检查组按照《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和《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要求,制定针对性现场检查方案,重点对纳入自治区2016年度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展情况现场监管检查,内容包括企业落实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计划和年度改造方案情况;机组改造后节能、减排情况;机组改造完成后除尘、脱硫、脱销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CEMS联网及运行情况;调度优化、优先发电、环保电价等改造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持续监管,将对提高煤电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减少燃煤企业烟气有害物质排放,改善新疆区域大气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发挥明显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