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和国际治理而言,2016年11月4日是个值得铭记的重要节点。《巴黎协定》在这一天正式生效。作为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巴黎协定》丰富和发展了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基础的国际气候治理体系。承载着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意愿和共识,国际气候治理开启了新征程。
近一年来,国际社会关注的“光环”始终围绕着《巴黎协定》通过、签署、批准和生效历程。2015年11月30日,150多国领导人出席巴黎大会开幕式,为《巴黎协定》谈判提供政治指导。2016年4月22日,175个国家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上签署协定。今年以来,各类多双边国际平台积极倡导各方签署和批准《巴黎协定》。缘于国际社会的关注和推动,《巴黎协定》在通过不到一年、开放签署不足半年之际即满足生效条件。《巴黎协定》受关注之重、获支持之多、生效之快,在国际政治议程和国际缔约实践中均属翘首。这充分表明国际社会已经达成这样一种意愿和共识:多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性挑战不仅可能,而且必须;全球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国际社会希冀《巴黎协定》能够作为成功典范,为其他领域全球治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为《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和生效不断作出贡献。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合作共赢、各尽所能”“奉行法治、公平正义”“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国际气候治理理念深入人心,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发挥了建设性引领作用。今年4月22日,张高丽副总理作为习近平主席特使在纽约代表中国签署《巴黎协定》。中国作为主席国推动二十国集团首次就气候变化问题发表主席声明,推动各方签署协定。9月3日二十国集团峰会召开前夕,习近平主席与美国奥巴马总统在杭州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为协定生效进程注入关键动力。中国用实际行动向世界表明,中国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推动者。
《巴黎协定》生效后,下阶段国际社会将重点关注《巴黎协定》的具体落实。这既需要各国采取最大行动力度,也需要国际社会通力合作。发展中国家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能力建设不足,迫切需要发达国家提高资金、技术支持力度。2016年11月7日至1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马拉喀什会议将在摩洛哥召开。这是《巴黎协定》生效后的首次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我们期待各方按照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推动会议在《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达成积极成果。
中国愿以《巴黎协定》生效为新起点,积极建设性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中国将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行动目标。中国也将继续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非洲国家、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供积极支持。中国将以切实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表率,并与国际社会一道努力,推进全球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推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事业不断发展,共创人类社会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