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坚持准入倒逼、标杆引领、创新驱动、共同治理的原则,创新节能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大力组织实施节能标准、强化标准实施监督、积极做好标准化服务与保障工作,促进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节能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作用。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100%。争取20%的重点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30%的重点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50%的重点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建立完善节能标准有效实施与监督的工作体系,产业政策与节能标准的结合更加紧密,节能标准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共治格局。
《意见》要求,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化解产能过剩、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支撑。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家和省、市节能标准化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配合,抓紧制定节能标准化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拓宽节能标准化资金投入渠道,扎实推动节能标准化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