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会,向我省第一批通过二星级绿色建筑的6个项目颁发标识证书,发放省级奖补资金557万元。
绿色建筑是指最大限度节能、节材、节水、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建筑。我省先后出台实施《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青海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通过评审认定、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对取得星级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城市配套费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积极加大政策激励,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设计比例将达到2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中累计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约15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工程新建项目50万平方米。目前,我省正在加快启动一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群、城、镇,相关绿色建筑发展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咨询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此次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邀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专家为我省业界详细解读发展绿色建筑的政策及意义,加快绿色建筑行动在我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