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相对汽车而言,电动自行车是既环保又方便的交通工具,为何要禁售?
广州拟出台叫停电动车的新规,一连几个禁:“禁售”“禁行”“禁停”“禁坐”,可谓“史上最严”,再次引发争论。
挺禁”的说:电动车确实该禁。开起来像摩托,速度超快,还比摩托安静——唰!身边一凉,再看,车没影了!多不安全啊。再加上驾驶者不文明驾驶,逆行的、在车流里穿插的、载好多货的,看见就想躲,生怕撞上!
反禁”的说:电动车多方便啊。居民中短距离出行,买个菜、接个孩子,既不用到处找地停车,又省得堵到路上走不动,实在是居家的好帮手。再者说,骑电动车而不开车、坐车,这是对缓解拥堵做贡献啊!对于某些行业比如快递来说,骑自行车送货效率可低多了,还真离不了!
对于电动自行车,既要考虑安全,也要考虑方便,更要考虑绿色环保。有安全隐患,加强管理嘛,管住了,岂不就两便了?汽车也有安全隐患、不文明驾驶,都是通过加强管理从而趋利避害。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也应如此,不能一禁了之。
首先,速度,要严格控制。一些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已达到机动车的水平,但又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自然不安全。按现在的标准,最高每小时别超20公里,生产者应该恪守。凡违规者,应当严罚。
其次,路权,要明确认定。电动车跟电动车的区别很大,有的只是加了个电瓶的自行车,有的简直是个电动摩托。一般电动自行车应该在各方面向非机动车靠拢,也按非机动车享有路权。电动摩托车,不能算自行车,要按摩托的标准承担义务、分配路权。
其三,管理,别抓大放小。有人说,交警连汽车都管不过来,哪有空理电动车?这话不对。要上路,就得管。特别是按机动车上路的电摩托,必须按机动车严格管理,驾照、牌照,一个都不能少。
哲人说,人类发明的工具,在带来便利的同时,无不限制着人类。电动车也是一种工具,尽管它不完美。管好,让它成为城市交通的良好补充,有条件的话,应朝这个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