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经信委公布的2016年省节能环保 “五个一百”推介目录中,合肥市25户企业、35项技术、42种产品、14个项目、36家服务公司入围,总体数量占比超过30%,居全省第一。
近年来,合肥市一手抓监管,通过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实施节能预警,加强重点单位和关键领域的监督和考核等,使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一手抓“转型”,通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强化资源综合利用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十二五”期间,该市圆满完成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任务,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4.86%,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下降17%的目标任务,单耗水平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2/3、全国平均水平的4/7,连续两年获得省级节能综合性示范城市称号。 2016年一季度,该市单位GDP能耗为0.4298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6.05%,分别低于全国、全省0.75、0.57个百分点。
合肥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该市四县一市全部成立了县级节能监察中心,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基本形成。该市还分3个档次向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市直部门及130多家重点用能(单位)下达了节能目标任务,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将节能目标考核纳入“一票否决”类指标。该市还在全省出台首个市级节能监察办法,首家实行节能预警调控机制,2015年在省内率先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100户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有效增强了企业能源的科学管理。
合肥市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通过余热余压利用、中水回收、生产新型建材等方式,不断强化对尾矿、城市垃圾、工业“三废”、地铁渣土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抢抓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机遇,成功跻身国家首批太阳能集中应用发展基地,2015年该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3万千瓦,占全省比重高达42%。
该市还充分关注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非工领域节能,建立了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网络报送系统,公共机构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以上。
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行之有效的技术引领,推动合肥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该市唱响环保“大合唱”,奏起绿色“交响曲”,为整个城市带来清新自然的气息,也让“绿色GDP”在发展中日益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