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顺利通过省政府对节能工作的责任目标考核。“十二五”期间,青岛节能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超额完成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青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节能优惠政策,共支持102个节能技改项目,实现节能36.72万吨标煤。1262户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建设清洁生产示范园区15个。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300万元,支持开展20多个课题研究及技术推广项目建设,76种产品入选能效“领跑者”名单。
在建筑节能领域,青岛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墙材革新等重点任务,积极开展绿色农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施工等试点示范建设,中德生态园入选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及低碳试点城区。
在交通节能领域,青岛获批国家绿色交通示范城市,主要单位能耗指标均同比大幅下降,淘汰黄标车13217辆,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目标。
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青岛建好、用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和节能监测系统,超额完成人均综合能耗与单位面积节能目标,多家单位列入国家、省、市三级节约型示范单位。
“十二五”期间,青岛对高耗能行业中限制类、淘汰类落后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完善供热计量收费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发展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42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8个,实现节能量10.2万吨标准煤,获批开展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