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要求,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云南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委员会,开展专项验收工作。
2016年5月16日至17日,验收委员会专家组赴糯扎渡水电站枢纽工程实地进行了现场检查,18日由水电总院在昆明市组织召开了云南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为水电总院,副主任委员单位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普洱市人民政府及中国华能集团,委员有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云南电网公司,临沧市人民政府,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临翔区人民政府、双江县人民政府、云县人民政府、思茅区人民政府、景东县人民政府、镇沅县人民政府、景谷县人民政府、宁洱县人民政府、澜沧县人民政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组组长等。
会议听取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枢纽工程建设及初期生产运行情况的汇报,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枢纽工程设计情况的汇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质量监督情况的汇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主要结论的汇报,以及验收专家组关于枢纽工程专项验收专家组意见的汇报,与会委员、专家和代表审阅了工程验收资料,并就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条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提出了验收综合结论,形成了《云南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鉴定书》,一致同意云南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工程通过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标志着云南省澜沧江装机最大的糯扎渡水电站枢纽工程完成了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