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创新性强、覆盖面广,既是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又是推动区域科学发展的强力引擎。如何考出差距、考出动力,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面临的新课题。笔者以为,考核基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注意4点:
突出发展导向,注重系统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包括总体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在设置考核指标时应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营造生动的竞争环境,不仅比绝对值,更要比相对值;不仅重眼前,更要重长远;不仅重显绩,更要重潜绩,使基础好的地方有压力,基础差的地方有动力。不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和衡量发展成效的天平,推动地方政府走出单纯GDP考核的误区,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等指标的权重,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
突出因地制宜,注重差异化。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在发展基础、发展条件、主体功能区定位等方面存在差异,有必要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用不同标准评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实施差异化考核。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对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重点考核扶贫开发成效。
突出以人为本,注重民本化。生态与民生是一个统一体,民生环保的唯一指标就是群众的口碑。因此,在考核工作中要突出两点:一是要坚持公众参与,优化监测指标。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直观感受。将对群众感觉和人体健康关系密切的污染物纳入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地方监测能力,避免群众感受与监测数据两张皮。同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的意见建议,客观调查当地群众对生态文明的知晓率、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并将考核结果在当地主流媒体公示。二是要改进考评方法,实施部门联动。坚持现场检查与基层自查相结合,年终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基层年终填报数据与上级例行监测数据及在线监测数据相结合。同时,为确保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杜绝人情操作和不正之风。
突出规划引领,注重责任化。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导航仪”作用,实行“目标任务部门化、部门任务项目化、项目推进节点化、节点落实责任化、责任追究具体化”。要严明工作纪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唐艳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