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国家把以推广节能灯为主要内容的“绿色照明工程”列入“九五”、“十五”及“十一五”计划,先后出台多项财政补贴政策来推动实施,产生的节能效果相当明显。但节能业绩簿上闪亮的数字背后,潜伏着鲜为人知的污染风险。从全国来看,目前社会上几乎没有专门机构来回收利用节能灯,很多老百姓只知其节能之利,不知污染之害,更没有掌握垃圾分类常识,坏了就当作普通生活垃圾直接扔掉。笔者在不少城乡走访时发现,废旧节能灯回收利用体系很不完善,无论是超市还是废品回收站,废旧节能灯白给也不要。
据业内人士透露,受制造工艺的限制,目前节能灯产品多少总会含有一点汞。然而,不管是焚烧还是填埋,节能灯内的汞都会造成极大的环境污染。尽管一只普通节能灯含汞只有0.5毫克,但它污染环境的威力却大得惊人。汞在常温下即可蒸发,专家推算,1毫克汞会污染的水体为0.02吨(排放污水)、1吨(饮用水)、10吨(地表水)、20吨(自然保护区水源);一只废弃节能灯如处置不当,可能污染90吨至180吨水及周围土壤。如果随意丢弃,废旧灯管在破碎后,汞会以蒸汽形式进入大气,一只普通的节能灯就能污染300立方米的空气。汞合物还可以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对肝肾功能、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功能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作为全球性的污染物,汞流动性非常强,还可通过挥发进入大气传播,在沉降之后还会进一步转化,以“甲基汞”的形式在鱼类体内富集,最终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随着2008年以来上市的节能灯逐步进入集中报废期,汞污染的风险正在增加。
回收利用做得好,废旧节能灯也能变成宝。与国人一扔了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发达国家废旧节能灯回收率超过80%。为推进废弃节能灯回收利用,笔者建议:
一要建立回收利用体系。鉴于节能灯易碎、资源回收利用价值低且处理成本高的特点,国家应将其回收利用纳入财政支持范畴。制定实施细则,扶持社区、企业、环保公益组织设立固定回收点;对居民上缴废灯给予物质鼓励;把节能灯推广财政补贴与中标单位建立回收机制相挂钩;对企业和中心城市在合理规划范畴内建立无害化处理中心,给予财税扶持。
二要强化生产者环境责任。可探索率先在节能灯这类“危废”电子产品领域建立强制性行业标准,切实降低污染。同时,厂商应当在广告、产品包装、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注明其污染风险。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让老百姓认识汞污染的巨大危害性,对废节能灯不能再“一扔了之”。
四要逐步完善垃圾收集处置立法。明确政府及城乡居民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确定垃圾分类标准、确定垃圾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禁止无分类标识物品的流通等;同时,对现有废品回收及利用市场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