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编者从河南省电力公司获悉,为确保河南省新建住宅电力设施建管有“法”可依,日前,河南省电力公司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年来,由于住宅项目供电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相分离,商品住宅小区电力设施不达标,从而引发经济纠纷及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多有发生。对此,河南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新印发的《办法》明确规定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一并审查批准,可以通过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物资供应,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组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
此外,针对新建小区居民所关注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后期维护管理问题,《办法》提出,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成投运后,可由产权单位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护管理。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的,供电企业负责抄表、收费、维护、服务“四到户”。这样就明确了供用电责任,居民也就不用再负担线路的维护管理费用及线路变压器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