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市有序用电办根据市环保局提供的2013年度大气重点排污企业名单,调整了大气重污染期间电力有序用电企业名单。调整后,我市有序用电调控主要对象共19家企业,包括省调火电企业5家、公用集中供热企业6家、自备供热企业3家、其他企业5家。
据透露,在大气重污染期间,市有序用电办将根据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启动相应的有序用电专项方案,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即:当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大气重污染Ⅱ级预警(橙色)时,各大气重点排污企业削减15%日用(发)电量;当发布大气重污染Ⅰ级预警(红色)时,各大气重点排污企业削减30%日用(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