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形势进入新常态,乌鲁木齐地区经济发展也进入转型期,一些产能过剩的企业调整经营、生产模式,这给供电企业的营销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
为了及时、足额回收电费,新疆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转变策略,以“1+N”模式为抓手,连续7年实现了电费到账、在途资金“双结零”。一道防线依法维权2015年7月19日,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辖区内某民营企业小型钢材加工厂法人代表马某携款逃跑,恶意逃欠电费200余万元。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立即启动电费回收应急预案,一方面与政府部门汇报,争取政府的理解、支持与协调,一方面,进行法律维权咨询,将该案列入恶意欠费案件做好法律起诉准备。通过实施一整套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反应快速的措施,2015年9月,当地法院判决被告小型钢材加工厂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原告乌鲁木齐供电公司所有拖欠电费。当年11月,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申请对法院查封物品进行强制执行,挽回了此次损失。依法催收电费,是供电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日常经营中,采用法律手段则是为了有效规范供用电双方的行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电费回收的纠纷。2016年年初,新疆乌鲁木齐供电公司首次邀请专业法律顾问,对电费核算与回收进行风险分析,以提高供电企业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通过分析企业内外因素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乌鲁木齐供电公司针对“电费核算与回收”的制度、流程控制以及纠纷处理等方面,通过部门调查、现场讨论、过程跟踪等环节,实施地毯式“探雷”。针对当前电费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最新的有关电费法律司法解释,启动了电费抄核收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目前,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已初步编制《电费回收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制定了22项防范措施,以法律为依据,建立起一道防范电费回收的法律防线。N种策略差异对待为了确保电费及时回收,防范经营风险,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对欠费多发的钢铁、水泥等行业以及流动性较大的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分析其对售电量和电费回收的影响。该公司还成立了由营销部牵头,办公室、发策部等部门参与配合的电费回收小组,同时成立了基层单位一把手主抓的电费风险管控小组,采用“一户一策”机制有效防范电费风险。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还采取多种渠道与辖区各兵团、区(县)政府及主管部门沟通,促请预付费购电政策能够早日落地。对于当地政府新引进的重点高风险电费企业,推荐并落实由政府或采取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促使其签订电费风险承诺函。
2015年1月12日,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获悉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需破产重组,在了解了客户生产经营、用电性质、负荷状况等情况后,对其进行了多次走访并宣传预付电费政策,建立了良好的供用电合作关系,该客户于当月就与供电公司签订了《电费付费购电协议》。
同年10月,该房地产公司濒临破产,在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的努力下,截至该公司破产日,未产生欠费情况。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营销部门分别制订电费回收相关方案100余类(份),每月开展电费回收工作会议,通过经验交流、指标排名提升电费回收率。此外,机制保障也是关键。电费抄核收各环节管控做到“四及时”(及时抄表、及时核算、及时回收、及时上交);电费风险防范做到“四早”(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理),通过上下联动、横向沟通,构建起一个科学有效的电费回收风险防范体系。当然,电费的足额回收也离不开员工的辛苦付出。
“我们每名营销人员都具备‘三千’精神和‘操碎了心、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的韧劲儿。同时实施专人24小时值班的模式,保证每一个涉及电费回收的问题都能被实时处理。”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营业及电费室主管李明杰说。“我们还与主流媒体定期联系沟通,防范因欠费停电而引起负面社会舆论。针对跨区域、跨行业的集团客户,我们与上级单位加大了纵向汇报及横向协同的力度,利用‘1+N’模式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催收,确保电费颗粒归仓。”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