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人民日报刊登的对权威人士的经济访谈引起广泛热议。文章再一次强调了我国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坚强决心。笔者认为,在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时期,要充分发挥环保的促进作用。
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近年来出现了逐年下降的情况,钢铁、水泥等行业出现生产过剩的现象。供需失衡亟待改革。表面上看是需求不足,但如果刺激需求可能会进一步加剧这些行业产能过剩。因此,实质上是经济发展方式不可持续,是供给侧的问题。多年来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使得可耗竭资源的边际开采成本不断上升,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环境容量不足甚至超出上限。由此可见,供给侧改革中产业结构的调整与环境资源的供给及质量之间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存在必然的联系。
修订后的环保法的实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推出,特别是未来环境税的出台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否具有促进作用?答案是肯定的。
一方面,环境政策的推出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缓解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比如,“大气十条”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这些指标和措施的压力下,政府自然不能通过刺激需求化解数以10 亿吨计的煤炭产能过剩,必然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引进人才,投入资金,突破关键技术,补足短板,大规模发展风能、电能等污染轻的新能源。同时,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有助于生产要素从产能过剩的行业退出,向低污染高科技行业流动。
另一方面,环境税的出台有助于发挥政府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政策引导作用,影响微观经济体的行为。雾霾、黑臭水体等是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快速增长的产物,根据英国新古典经济学家庇古的理论,环境税的征收可以使企业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物排放所产生的外部性社会成本内部化,以实现帕累托最优。比如,碳税的征收,使冶炼、水泥等高耗能行业成本增加,进而促使其减小生产规模,释放出的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资源被转移到了清洁产业,有助于构建清洁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从而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发展方式转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