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吗,垃圾处理得好也有可能得到奖励哦。昨日,厦门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市民发现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违法行为的,可向市市政园林局举报或投诉,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或个人,可获表扬和奖励。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由收运单位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密闭、整洁、完好,分类标识明显。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堆放、遗漏生活垃圾和滴漏污水。
《办法》还鼓励有条件的果蔬集贸市场实行果蔬菜皮就地就近进行资源化处理和合理利用。
为了更好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我市将向社会征选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他们有权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市市政园林局将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依法处理举报和投诉,并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