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昌电厂正在对1#火电机组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预计在2017年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昨日,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环保局获悉,南昌市正全面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
据了解,去年12月,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其中,中部地区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同时,对于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要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简称克/千瓦时),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是指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新昌电厂现执行的排放标准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200、100毫克/立方米。”市环保局总量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主要包括实施脱硫塔喷淋层和除雾器升级、低氮燃烧器改造等内容,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实现超低排放目标。新昌电厂1#机组于4月20日开始停机改造,预计今年6月底可完成改造;2#机组计划2017年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将实现高效运行和超低排放目标。届时,南昌市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将提前一年完成,从而获得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