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河北省环保厅专家组深入现场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和相关资料的审查,一致认为,大唐集团张家口发电厂符合排污许可证发放条件,新排污许可证自2016年4月25日生效。
2016年1月1日起,《河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执行,《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排污许可证做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排污单位在执行新排放标准之日前1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经过审查后颁发新的排污许可证。
2015年,张家口发电厂积极适应环保新常态,严格按照政府各级环保部门和集团公司环保工作要求,层层落实环保责任,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经过各方近一年的顽强奋战,圆满完成了8台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技改工程改造,各类污染物排放值均优于国家、地方最新排放标准,减排效果明显。全年二氧化硫排放下降2673.8吨、氮氧化物排放下降5251.5吨、烟尘排放下降364.84吨。
为了确保早日拿到新排污许可证,不影响2016年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确保全年各项利润指标如期完成,该厂成立了减排攻坚组,实行领导包、处室包、责任人包,集全员之力,综合协调和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污染减排攻坚决战的强大合力。环保部门全体员工,变压力为动力,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理念,按照公司切实加强节能减排,扎实推进降本增效,持续深化精细化管理,打造发电产业升级版核心总体思路,多措并举。一方面下大力气狠抓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严格管控环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另一方面深入改造后现场,查设备、审资料,在2016年1月份完成了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申请资料上报河北省环保厅工作,为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由于张家口发电厂机组多,改造任务重,全厂8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留给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时间十分紧迫。减排攻关组采取分专业、分层次、分步骤、抓闭环、抓重点方式,放弃节假日休息,争分多秒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并积极与省、市、区环保部门联系沟通,于春节前完成排污许可技术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工作,为新排污许可证顺利取得赢得了时间,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新排污许可证的取得为该厂“提质增效 ”,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生产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