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发展环境服务业”。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对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改革将产生积极作用。然而,经过多年发展,环境服务业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性矛盾,需要通过社会化、专业化以及第三方运营来优化供给侧。贸易作为需求侧三驾马车之一,对供给侧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可以从贸易端着手,加快环境服务业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环境服务业发展现状及供给侧结构性问题
我国环境服务业发展尽管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较快,市场化程度较高。根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相关统计,我国环境服务业产值2006年~2010年年均增长15%以上,2011年全国环境服务业从业单位8820个,从业人员51.8万人,营业收入1706.8亿元,营业利润183.6亿元,对外服务合同额达4.3亿美元。尽管在相关政策引导下,我国环境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然而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及国内未来的环境治理需求相比,我国环境服务业整体发展仍然较为滞后,随着细分市场后需求转变,结构性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一是环境服务业占GDP比重仍较低,主要以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和工程建设服务为主。2011年,我国环境服务业营业收入1706.8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0.35%,而2010年美国环境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就已达到1.13%。从市场从业单位数分析环境服务业供给情况看,环境服务主要集中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和工程建设服务领域。2011年相关统计调查显示,全国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服务从业单位3893个,约占环境服务业从业单位数的45%。
二是传统环境服务业发展经验成熟且国内市场接近饱和,环境服务业产能具备走出去的需求和能力。根据相关统计,我国2014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77%,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18%,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已经基本上满足国内污水和垃圾等的处理需要,国内市场的饱和倒逼传统环境服务业拓展国际市场。国内在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工程建设服务,以及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拥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在脱硫脱硝等方面也已经具备较强的研发和生产加工能力。凭借在技术、管理以及成本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国内环境服务业企业已经进入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以及南美洲等国际市场,脱硫以及电除尘等也已经进入欧洲等发达国家市场。
三是新的环境服务业态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产能不足,有引进来的需求。尽管我国环境服务业在过去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一些新的环境服务业态发展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在细分市场上仍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以环境修复服务市场为例,2008年加拿大环境修复服务在环境服务中占比已达14.4%,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环境修复业在环境服务业中占比也已达16%,而我国生态修复与生态保护服务占比仅为3.74%。除占比较低外,部分细分市场还存在供给侧提供的服务较窄、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问题。如国内提供的环境咨询服务范围相对狭窄,主要集中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以及环境技术评估等方面。
可以看出,尽管我国环境服务业发展较为迅速,整体上不存在去库存、去产能等问题,但是随着环境服务市场需求多元化、细分市场需求不同等情况的出现,环境服务业也面临供给侧补短板、降成本等结构性问题。一方面,传统环境服务业国内市场需求已渐趋饱和,需扩大海外市场,输出相关产能;另一方面,新兴环境服务业态发展滞后,难以满足国内不断增强的环境治理需求,需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环境服务企业。
以贸易端为着力点,解决我国环境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问题
贸易是拉动环境服务业增长的重要动力,贸易手段在环境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可通过多种途径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一是通过贸易框架下市场准入规则谈判拓展环境服务业市场边际。贸易框架下市场准入规则谈判是扫清环境服务业市场进入障碍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借助贸易谈判降低4种模式(跨境服务、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移动)下环境服务市场准入门槛。一方面,有利于国外技术、资本和经验的引入;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环境服务业走出去,扩大环境服务业国际国内市场边际,在贸易引导下推动我国环境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是借助贸易框架下环境规则制定创造环境服务业国际市场需求。环境服务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水平和环境政策密切相关,严格的环境保护能为环境服务业创造市场需求。随着全球对环境与贸易认识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贸易协定中纳入环境议题,特别是通过规则制定敦促贸易双方有效实施国内环境措施、形成较高环境保护水平。因而通过贸易框架下环境规则的制定可以不断提升环境服务业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国际市场需求,从而为我国环境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创造市场需求空间。
三是利用国际并购等方式补短板,增加国内环境服务的有效供给。尽管我国环境服务业在政策引导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在供给侧仍存在细分市场服务提供不足、供给主体单一、技术落后等结构性问题。在全球化背景下,通过国际并购等方式能够较快获得相关技术和经验、补齐短板,提升环境服务细分市场供给能力,丰富环境服务市场提供主体,从而增加国内环境服务细分市场有效供给。
四是采用边境措施优化环境服务业供给侧结构。尽管环境服务业总体上对环境是有利的,但是有些服务在提供过程中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如对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和循环利用不当可能会对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因而可以通过边境措施来调控电子废弃物的进口和出口,从而达到调控部分环境服务的供给产能、优化供给结构的目的。
从贸易端入手发展环境服务业的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贸易手段在解决环境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问题、推动环境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存在必要性和可行性。下一步,可借助贸易手段通过多种途径来优化环境服务业供给结构,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对环境服务业细分市场摸底调查。通过摸底调查掌握环境服务到底有哪些业态、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如何、提供环境服务的市场主体有哪些、相关鼓励政策有哪些等。
二是通过贸易谈判降低环境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配合“一带一路”战略、建设高水平自贸区网络战略的推进,在双边自贸协定、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主动出击,降低对方市场准入门槛。在多边场合削减环境服务贸易非关税壁垒,推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同时,降低我国急需的环境服务市场准入门槛,引入各种市场主体,活跃环境服务市场供给。
三是自贸协定谈判时主动纳入环境章节。在我国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和高水平自贸区网络建设的背景下,自贸协定谈判中主动纳入环境章节不仅有利于对外宣示我国注重环境保护的形象,也有利于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环境服务的产能合作,推动我国环境服务业走出去。
四是加强环境服务业补短板工作。制定鼓励相关服务进口目录,将我国急需的环境服务业纳入其中。利用国际并购,直接兼并国外先进环境服务业企业。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国内市场供给主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国环境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加强国际环境服务业产能合作,通过论坛、研讨会、技术交流等活动将先进技术、经验等引进来。
五是利用进出口措施,引导环境服务业结构调整。对于落后的环境服务产能,通过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如对其原料增税或实施配额等,将这部分产能逐步淘汰;对于急需或先进产能,削减其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成本,扩大产能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