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新疆兵团发改委能源处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兵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兵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兵团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兵团将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创新思路、市场主导的原则,依据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易程度,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兵团各城市、中心团场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站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重点利用各级机关、公共服务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和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城市、团场(镇)群众居住小区公共充电车位建设运营与管理;稳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在有条件和需求的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社会公共停车场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兵团加油站内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