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大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回收与销毁处置力度,在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的支持下,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ODS销毁示范项目。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由上海市ODS环境管理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内)承担本市ODS回收销毁处置的推进与监管。
项目实施以来,上海市通过ODS存量调研,掌握了全市ODS存量主要集中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机动车拆解、大型建筑空调使用及制冷维修行业内,通过积极推进ODS维修、回收、销毁备案工作,逐步形成了上海市ODS回收与销毁企业管理清单。为确保ODS的无害化处置,上海市组织安监、质检等部门的专家对ODS高温焚烧处置方案进行了技术论证与完善,对上海市发泡保温材料抽样定性检测,确定发泡材料中含有废弃ODS,将其纳入处置范围,尝试销毁处置。
2014、2015两年度,上海市通过调研、备案与宣贯,已积极回收废弃液态ODS约1.25吨、含ODS泡棉约4.38吨,并分三批次予以了无害化处置,尾气检测均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2016年上海市将进一步扩大ODS回收销毁覆盖面和影响,并加大制冷维修良好操作培训与回收处置宣传,进一步减少上海市ODS随意排放,对上海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