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2016年海南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海南环境监测6个方面31项工作。
《要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变化趋势分析研判,努力实现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和环境风险,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为生态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要点》明确和部署了今年海南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将大气监测列为任务之首,要求各市县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海口要加强污染天气研判及会商,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三亚市和儋州市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和预报信息发布工作,并将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列为重点工作。
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需要大量的环境监测数据作为依据,《要点》提出,要做好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监测,各市县要按照《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每月开展1次辖区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监测,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本辖区当月水质信息。组织开展辖区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等监测,及时对水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和预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