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海南省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到2020年,海南将在工业、建筑、农业等七大领域的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
《方案》提出,海南要加强全省节能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制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建立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完善地方节能标准制(修)订机制,建立能效标杆转化机制,将“领跑者”企业的能耗水平确定为高耗能行业准入指标,适时纳入能耗限额标准指标体系。
据了解,海南将在工业、能源、建筑、农业等七大领域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其中,工业领域将制(修)订更加严格的节能地方标准,形成覆盖生产设备节能、节能监测与管理等方面的标准体系;能源领域将加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标准制订工作;建设领域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农业领域将开展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为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海南将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为依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石油、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的生产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以强制性能效标准和交通工具燃料经济性标准为依据,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能效标识制度。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将纳入各市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