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近年来,烟台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从根本上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不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已累计恢复治理损毁土地面积4167.62公顷,恢复治理率达72%。
记者了解到,市国土资源局为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程,一方面将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制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作为矿业权设立、延续、变更的前置条件,要求所有生产矿山编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治理目标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目前全市359个矿山企业已全部完成方案编制,累计投入恢复资金6亿元。同时,还要求所有生产矿山依法足额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有效督导生产矿山履行其治理恢复义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收缴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4.3亿元,征收面达100%。另一方面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2011年,市国土局联合市财政部门出台了《烟台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部、省、市三级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不得挤占、挪用。
截至目前,市国土资源局累计争取部、省、市三级财政补助资金5.7亿元,落实了烟台蓬莱国际机场、牟平金牛山废弃矿区、芝罘区峰山、龙口下丁家、福山区下关等112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累计恢复治理损毁土地面积达2654公顷。如今,部分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尤其是一些集中连片的露天采石场得到有效整治,曾经的泥石荒山又变为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