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石化在国内9座城市的12家所属企业敞开大门,让外界免费参观。能源观察人士认为,这应该是我国工业企业中“最大规模的拆墙行动”。
位于浙江宁波的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以下简称“镇海炼化”)系中石化内部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炼化企业,曾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因中石化整体上市而退市)。
镇海炼化是外界探秘中石化的重要窗口,曾在项目规划时遭到公众质疑,而身处舆论的风口浪尖,相关项目也由此搁浅。
镇海炼化党委书记顾跃光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通过“拆墙行动”,让公众近距离接触石化,实地感受企业绿色发展的成果。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就在中石化拆墙行动前夕,国家环保部4月11发文,决定对芜湖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和上海石化进行挂牌督办,这两起挂牌督办的原因,均与中石化有关。
镇海炼化“蓝天”样本
据中石化提供给时代周报记者的资料显示,4月22日当天开放的是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宁波等9座城市的12家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其中包括镇海炼化、上海石化、广东石油等。
位于浙江宁波镇海的镇海炼化,系中石化内部最大的炼油企业,一直是外界观察中石化如何对待环境的核心“窗口”。此前,在上马石化项目期间,还“吃过亏”,因与周边民众沟通不畅,炼化项目遭搁浅。
镇海炼化公司总经理张玉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印象中,石油化工是一个高危行业、污染行业,“这样的偏见和意识,需要人们能够真正地体会到现代石油石化企业到底是什么样子。”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成为全国目前最大的石油炼化企业,镇海炼化走了41年。镇海炼化的炼油能力从最初的250万吨,到800万吨,直至现在的2300万吨规模。
显然,镇海炼化并不满足于此。张玉明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国际上的石化行业都是“基地式”发展,比如说美国、欧洲等石油企业,而在中国,石化企业已有40多年的发展,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有石油化工企业,“但都大而不强,没有形成航空母舰,不能够在国际舞台上去抗衡”。
在张玉明看来,国际上的炼油化工企业起步都是4000万吨级别以上,镇海炼化是国内最大的炼化企业,“但充其量也就是个军舰,还没有形成航母,再好的军舰也不可能去跟航母抗衡,因此还有必要去打造世界级的炼油化工企业”。
在企业高速发展的同时,镇海炼化也同样重视环保。
2013年7月30日,中石化向社会宣布开展“碧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承诺计划投资228亿元,用3年时间实施803个环保治理项目。
在中石化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的炼油企业纷纷行动。张玉明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根据中石化的安排,3年前,镇海炼化启动了总投资达12.5亿元的21个“碧水蓝天”环保项目,目前已经建成投用16个,5个正在按进度实施。
此外,镇海炼化近年来还不断提升炼油标准。
“我们的油品质量已全面升级到国Ⅴ标准,为浙江省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汽柴油打下了基础。”张玉明表示,当前,镇海炼化正在实施炼油老区提质升级项目,预计到2018年,其生产的油品将升级到国Ⅵ标准。
环保压力挥之不去
4月22日,位于华东的上海石化同样举行了公众开放日活动。
就在活动前夕,4月11日,来自环保部的文件指,位于安徽和上海两地的两处项目,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均与中石化有关。
据环保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监[2016]34号”指,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上海市环保局对上海石化进行检查时发现,上海石化主要化工生产区边界外1公里限制带内有部分居民住房,未编制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研究,决定对上海石化环境问题挂牌督办。”
上海石化系中国石化的控股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是中石化内部较大的炼化企业,仅次于镇海炼化、茂名石化等,是中国重要的成品油、中间石化产品、合成树脂和合成纤维生产企业。
上海石化前身是创建于1972年的上海石油化工总厂。1993年经改制,成为中国第一家股票,与此同时在上海、香港和纽约三地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报披露,上海石化的总股本为108亿股,其中中国石化持股54.6亿股(A股),占总股本的50.56%。
据上海石化介绍, “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此事件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上海石化并未详尽披露,“目前,公司正在评估此事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上海石化在其2015年年报中提及了2016年“经营计划”,列在第一项的工作便是“继续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此外,上海石化还在年报中提及:“国家及上海市出台的一系列安全环保政策使石化企业的发展压力增大,其他包括成品油质量升级步伐加快等,给传统石化企业的发展和生存,带来更大的挑战。”
2015 年,上海石化实现营业额为人民币807.48亿元,比上年下降 20.93%(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在国家对环保政策愈发苛刻的情况下,上海石化凸显的环境问题,似乎并非中石化内部的孤例。同样是在4月11日,环保部向芜湖市政府、中石化销售公司安徽芜湖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销售分公司”)下发通知。
该通知系环保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监[2016]33号”,直指芜湖销售分公司在当地水源地内建有一处油轮码头,未能及时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