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火电将迎来“黄昏”。
4月25日,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三五”将严格控制煤电新增规模。
在国家能源局召开的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指出,要认识到煤电在较长时间内仍将是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煤电在系统中的定位将逐步由电量型电源向电力型电源转变。
对此,发改委能源所所长韩文科解释,所谓从电量型电源向电力型电源转变,是说从趋势上看,煤电将不再作为发电量供应的主要来源,而是逐步将扮演电网调峰这类的保障电网安全的角色。
“这是一项迟到的政策。在电力供应过剩的背景下,限制火电规模,才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快中国能源清洁化转型进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秘书长秦海岩分析。
据获悉,为了促进煤电的有序发展,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期还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煤电项目规划建设情况监管工作方案》等文件,但目前只有最后一份文件已向社会公开。
28个省级电网火电规划建设风险红色预警
根据《通知》,近年来,受经济进入新常态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国用电量增速趋缓,电力供需总体宽松。煤电行业面临利用小时数逐年下降、规划建设规模较电力需求偏大等问题。
努尔˙白克力透露,目前已研究建立基于煤电建设经济性、当地煤电装机充裕度和资源约束情况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按照红色、橙色、绿色三个等级进行风险预警,国家能源局已发布2019年分省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提示。
在33个省级电网区域(含蒙东、蒙西和冀北、冀南)的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中,28个省级电网区域的预警状态为预警程度最严峻的“红色”,只有江西省、安徽省和海南省目前为绿色状态,湖北省的预警程度为“橙色”状态,西藏自治区暂无相关预警信息。
为此,《通知》提出,引导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以及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为煤电项目办理核准及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发放贷款时,根据风险预警提示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新建煤电项目的投资风险也为研究证明。4月25日发布的由华北电力大学发布的《中国燃煤发电项目的经济性研究》报告提出,煤电行业目前畸高的盈利空间是其不顾外界环境变化一味上马煤电的主要驱动因素,而结合我国现有政策及未来外界环境分析可得,煤电经济性优势将在“十三五”期间丧失,甚至有可能在2017年提前到来。
“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
《通知》提出,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
具体来说,对经电力电量平衡测算存在电力冗余的省份(不包含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煤电项目),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适当放缓其现有纳入规划及核准在建煤电项目的规划建设。
其中,所谓“取消一批”是指取消2012年及以前纳入规划的未核准煤电项目,相应规模滚入当地未来电力电量平衡,待2018年后结合电力供需情况再逐步安排。
“缓核一批”是指全国有13个省(区)(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宁夏、甘肃、广东、云南)2017年底前暂缓核准除民生热电外的自用煤电项目。
“缓建一批”是指全国有15个省(区)(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湖北、河南、江苏、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除民生热电外的自用煤电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2017年底前暂缓开工;正在建设的,适当调整建设工期,把握好投产节奏。
宁夏能源局局长马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宁夏原则上‘十三五’期间将不再新建火电项目,但我们也会根据市场情况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