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深入贯彻省、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职,强抓落实,节能监察工作顺利实现“开门好”。
一是合理规划,制定全年工作方案。围绕省、市节能工作部署,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监察、日常节能监察、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节能监察等几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安排工作进度,明确责任科室,促进监察效率提高,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着手细节,规范执法程序文书。深入研究节能法律法规,组织学习《节能监察办法》等最新规章、文件,积极参加全省节能监察工作培训班,及时领会吸收国家和省有关节能监察的新规定、新知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编制《德州支队节能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德州支队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指南》,规范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探讨执法各个环节注意事项,统一裁量标准,提高节能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是强化指导,做好能状报告审核。明确人员分工,对全市54家重点用能单位2015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指导、催报和审核,针对部分填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面对面培训讲解,确保企业都能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填报并通过书面审核。
四是市县配合,推进现场节能监察。以市节能监察支队为主,县市区节能监察大队配合,完成对陵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场节能监察,涉及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监察6家,日常节能监察13家。随后,支队将按照监察方案安排,继续对其他县市区企业开展现场监察,并对前期现场监察结果依法下达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