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深圳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组考核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现场评审,新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完成情况在全市处于较好水平,获得市考核组的好评。
当日,考核组听取新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查阅“十二五”时期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文件资料,从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组织领导、管理制度、能源资源消耗计量统计、节能管理措施落实、节能宣传与培训、节能资金落实等方面逐项检查,审核评分。
据悉,“十二五”期间,新区公共机构“十二五”末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36.12千瓦时/平方米,完成节能改造面积77.185万平方米,其中合同能源改造面积53.26万平方米,占总改造面积的69.01%,超额完成《深圳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作为牵头部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了项目技术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先后获得“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深圳市节水型单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