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改委昨日传来消息,2016年西安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展开,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应尽快向所在区(县)、开发区的发改、财政部门申报。
上述项目的申报范围包括节能、循环经济、低碳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生态文明等领域,具体涉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及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低碳发展能力建设项目等。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开工建设或能够在今年上半年开工建设,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17年12月底。
上述节能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补助、奖励和贷款贴息三种方式。其中,补助方式额度控制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以内,一般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改项目和年节能量超过100吨(含)标准煤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每吨标煤3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已取得银行贷款的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优先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扶持,贴息额度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及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一般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