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西柳州市环保局的消息,2016年第一季度柳州市共有16家企业收到22张行政处罚单,罚单中出现“按日计罚”的字样。这也是去年我国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柳州市环保部门首次开出“按日计罚”罚单,罚款金额也较大。环保领域专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环保监控正在走向“精细化”。
柳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22张罚单中,企业被罚原因有未办理环保审批或验收手续、废气或废水超标排放,单次被罚金额从3470元到150万元不等。
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成为环保部门处罚的“老面孔”。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再领5张罚单,共计被罚295万元,成为当季度受罚最重的企业。同样因为废气超标排放,柳州两面针纸业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罚6万元,柳州市凯恒锌品加工厂被罚8万元。而柳州市中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柳北机械化屠宰厂,因为废水超标排放,也再次登上罚单榜,被罚3470元。
“按日计罚”成为环保部门处罚“精细化”的具体表现。如柳钢领到的罚单中有3张是废气超标排放,两张“按日计罚”罚单,一单被罚130万元,另一单被罚150万元。
广西科技大学环保专业教授曾英全说:“按日计罚的目标是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强化环保威慑力。”
此外,柳州市华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同时查出废水、废气双双超标,前者被罚5.35万元,后者被罚5万元;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因为废水超标排放,也领到一张5.61万元的罚单;柳州市中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被罚4万元;柳州市昌海茧丝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废水超标排放,被罚59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