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浙江永嘉县启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维护管理范围为我县所有建成、完成验收、移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建成使用的集中式和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污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主管、支管、接户管以及管网上的清扫口、检查井、隔油池、提升井等)、污水处理终端系统(包括格栅池、隔油池、初沉池、厌氧池、好(兼)氧池、人工湿地、绿化、电器电机设备等)。
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实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管护,第三方运维公司通过技术资信标加商务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一次招标的运维期限为两年,两年维护期满可根据第三方运维单位的表现确定是否续签或重新组织招标工作。
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以村级组织提供统一服务为主、农户积极履行治污责任的方式,由镇街和村自行管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做好运维。各镇街作为责任主体要分别与第三方运维公司签署运维合同,同时督促村级做好分散式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此次维护管理坚持“合格一个,移交一个,运维一个”的原则和“三分建设、七分管护”,“建管并举、以用为本”的工作理念,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