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的卫生填埋场在环境保护和经济方面都不具有合理性,其总成本费用将在200元/吨(不包含土地成本)以上,高于一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两倍以上。
从已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效果看,很多设施要么环保不能达标,要么技术上可以实现环保达标、却由于成本费用高、管理要求高而无经济条件运行。
“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当前,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相比,村镇生活垃圾范围大且分散,不仅收集运输体系有待建立,更因规模小导致处理成本高。对此笔者认为,适度集中焚烧发电处理是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的可行方案。
首先,对于大部分地区(不包括干旱地区),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处理难以走出困境。小规模的卫生填埋场(在乡镇建填埋场)在环境保护和经济方面都不具有合理性。这些小规模的卫生填埋场总成本费用将在200元/吨(不包括土地成本)以上,高于一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两倍以上。
此外,小规模的垃圾卫生填埋场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垃圾渗滤液,目前很难得到正常处理,往往直接排到污水处理厂。这可能对小规模污水处理厂产生显著影响(这些小的污水处理厂短时间难以达到设计负荷),或者通过稀释而最终排向河流。
小规模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削减污染负荷非常有限,而且还要占有土地和造成填埋部分的土地污染。而如果选择集中到县城填埋场,一方面难以持续,另一方面,实际运行中的污水臭气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会使集中填埋屡屡变成“集中污染”。
近些年,我国在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方面进行过多种尝试,如小型简易焚烧炉、热解炉、气化炉等多种综合处理,但结局多是无功而返。对这些所谓的“新技术”,社会上还抱有不少幻想和期待。但从国内已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效果看,这些设施要么环保不能达标,要么技术上可以实现环保达标、却由于成本费用高、管理要求高而无经济条件运行。
例如,陕西旬邑县2010年投资3200万元建成了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社会各界一片赞誉,因为这一中心号称可实现垃圾综合循环利用,达到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的要求,填补了垃圾处理“零排放”的空白。 但自建成以后,除了起初的20天试运行外,这个垃圾处置中心至今一直处于静止状态。
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则有很好的实践。例如德国巴伐利亚州施万道夫垃圾焚烧厂,服务范围包括12个县,人口185万人,面积1.5万平方千米,生活垃圾80%通过火车转运。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1500吨/日,2014年实际焚烧生活垃圾量45.3万吨。生活
垃圾收运范围超过100千米。
瑞士也是实行村镇生活垃圾适度集中焚烧处理很好的范例。瑞士现有30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年焚烧生活垃圾量388万吨(2015年),人均年焚烧量约470 千克。生活垃圾收集服务全覆盖,瑞士多为山区,有些偏远的山区也是通过火车转运,实现适度集中焚烧处理并热电联产余热利用。
在我国,选择适度集中焚烧发电处理也可以说是“众里寻她”之路。2015年,安徽省来安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实现了全覆盖。其做法值得总结。他们将全县生活垃圾集中到滁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一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700吨/日,总投资约2.59亿元,2015年建成投产。其服务范围包括滁州市区以及邻近的来安县、全椒县。其中运距较远的来安县半塔镇,生活垃圾收运距离超过40千米。
目前,采用机械炉排炉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术工艺已经得到大量应用,设备已经全部国产化,投资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单位投资可以降到1/3以下。
同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效益非常显著,不仅吨垃圾发电量有显著差别,而且吨垃圾成本费用也有显著差别。以BOT方式建设一座12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项目投资竞争,垃圾补贴费可以降到60元/吨以下;而同样以BOT方式建设3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吨垃圾补贴费即使提高 120元,也难以吸引投资者。
诚然,我国目前还没有条件通过火车转运生活垃圾,主要通过汽车收运生活垃圾,收运覆盖范围在30~50千米。但是将生活垃圾适度集中,建设一定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无疑是值得总结推广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