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住建部门获悉,山东省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全面启动,聊城入围试点。今年,山东省财政将筹集资金2亿元,支持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城市建设。
2016年,山东正式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此次共有潍坊、泰安、临沂、聊城、滨州等5市,以及青州、曲阜、莒县等3县入围试点。据悉,此次试点城市的选择,是在各地申报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独立评审,从政府重视程度、目标任务合理性、投融资机制和资金筹措方案完整性、配套政策和制度保障、突出优势和特色等5个方面,择优确定省级试点市县。
据了解,省财政将筹集2亿元试点建设资金支持省级试点城市建设,根据试点城市示范区面积和示范区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等两项因素分配。同时省级鼓励各市县政府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广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据悉,2015年4月,海绵城市国家级试点名单正式公布,山东省济南市列入首批国家级试点名单。随着济南市海绵城市效应逐渐显现,山东2016年也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实现海绵城市改造。
据介绍,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这种“弹性”表现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2年4月,“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首次提出“海绵城市”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