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自治区环保厅以内环验[2016]3号文批复上电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通过环保验收,2号机组自2016年3月3日起,执行每千瓦时1分钱的超低排放电价补贴。
上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2号机组成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增加脱硝催化剂备用层、电除尘电源改造、增加喷淋层等改造项目,改造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排放指标均低于燃机排放标准,通过环保验收。根据发改价格[2015]2835号、发改价格[2013]1651号文件要求,符合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条件。
近年来,上都电厂作为锡盟地区重要的电力能源输出基地,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要求,加快推进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企业节能减排的软实力,树立了北方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企业清洁高效发展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