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先修复再出让”模式依赖政府,行业缺乏造血功能持续性差。传统土壤修复的商业模式主要是招投标模式和“修复+开发”模式两种。前者的缺点在于土壤修复周期通常会持续数年之久,这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垫支大量资金,对于地方财政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后者的缺点在于目前我国缺乏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等硬性制度约束,开发商可能将土地修复资金挪作他用,降低土壤修复质量。
政企合作PPP 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EMC 模式成为土壤修复市场探索新方向。国家目前大力推广PPP 模式,国内许多污染场地都存在“污染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良好的收益机制”,在土壤行业引入PPP 模式,将隐形政府信用转化为企业信用或项目信用,可以解决融资问题,消除土壤污染治理的瓶颈。EMC 模式目前在国内运作与BOT 类似,往往针对环境一揽子工程,发挥1+1>2 的规模效应,更大的合同也可以更加充分调动企业改造的积极性。另外,地方专项债目前也成为解决土壤修复市场融资问题的方向之一。
国外土壤污染市场建立在明确的法律基础上。在法律中,国家对于土壤修复的责任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美国主要采取超级基金法案,资金来自专门税以及通过激励机制吸引到的私人资本。日本将土壤修复的第一义务人规定为土地所有人。欧洲则以国家补贴+以基金补贴和税收优惠等公共激励机制鼓励私人资本参与为主。
相比于流动的水和大气,土壤的溯源性更强,且土壤污染直接和食品安全和地下水安全直接相关,未来治理需求刚性且紧迫,市场空间巨大。虽然整个行业盈利模式尚待进一步完善,但土壤修复行业蓝海市场确定,且随着“土十条”出台预期提升,各地政府纷纷出台地方土壤修复政策开始试点,行业拐点渐显。我们认为土壤修复行业将是十三五期间环保行业最具弹性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