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土生万物,万物归土”,土壤是我们人类生存的根本,很多人将土壤比作母亲,可见土壤对我们的重要性。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各种杀鸡取卵式的发展,使得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出现了大量的污染,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如今已是满目疮痍。所以我们必须要采取措施,来进行土壤修复,治理土壤污染,尤其是“土十条”发布在即,土壤问题会成为今后环保事业的重要一环。
拿我们的耕地来说,化肥的出现为我们的作物增产立下了“汗马功劳”,但近些年来为了追求产量,盲目、过量的化肥投入,忽略了有机肥的使用,导致增加了投入成本,却没有使产量增加,反而给土壤造成严重的损害,包括有机质偏低,土壤酸化、次生盐渍化、土壤板结等土壤退化现象,土壤的肥力严重不足。
那么问题来了,出现这些问题我们怎么去解决,作为一个农资从业者,我们应该了解应对措施,大致方案有四种:
一是合理使用化学肥料;
二是加大有机肥投入量;
三是补充有益菌(微生物菌剂);
四是适当使用土壤调理剂。
第一条合理施肥话题太大,就不在文章里做分析了,下面来说一下后三种的使用和存在的问题。
一、有机肥
土壤肥力的主要指标便是土壤有机质的含量,土壤有机质一旦缺乏,土壤的有益微生物菌群必将失衡,微生物促进土壤有机质、营养元素的分解和转化,有机质为微生物提供营养和适宜生存的环境,两者的关系可以用“唇亡齿寒”来形容。此外,有机肥还为作物提供碳营养。据我了解,大多数种植户都知道使用有机肥的好处,用他们的话说“用有机肥,地更有劲”,既然有机肥这么重要,那种植者为什么不用,或是投入不足呢?我认为主要有三点:
1、一部分种植者对有机肥的认知程度不够,不了解有机肥对土壤肥力的重要性;
2、以传统土杂肥、禽畜粪便为代表的有机肥,原料采集不是很方便,种植户很难发酵腐熟好,而且制作比较麻烦,现代人的惰性都比较大,也自然是懒得去用;
3、商品化的有机肥的出现极大的方便了种植户,但是缺点是使用成本过高,性价比不合理,种植户投入的那点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
对于有机肥我认为最合理的方式是近距离的工厂化堆肥,就地取材,充分利用秸秆还田和当地有机肥资源(如禽畜粪便、各种农业废弃物下脚料等等),进行工厂化腐熟处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从而加大有机肥的投入,连年使用对土壤肥力的恢复起到关键的作用。当然,这需要政府去做引导工作。
二、微生物菌
相对于需要大量投入的有机肥,微生物菌对土壤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微生物菌可以活化土壤有机和无机养分,提供肥料利用率,改善土壤团粒结构,降解重金属残留,抑制土传病害的发生,微生物的代谢物中含有多种天然的植物激素和氨基酸等有益物质可促进植物健康生长。但是,微生物要更好的发挥作用,还是得建立在土壤有机营养充足的基础上。
微生物菌好处很多,但经常看农资网友聊到微生物菌时总是感叹其中的水太深:
一是类别太多。
农业部登记的大类有七类(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肥料、光合细菌菌剂、有机物料腐熟剂、生物有机肥、内生菌根菌剂、根瘤菌菌剂),七大类当中又有上百种不同的菌种,不同的菌种起到的主要作用又不一样,比如硅酸盐细菌主要是活化土壤养分,细黄链霉菌主要是主要是针对土传病菌的抑制等等;
二是微生物菌的质量好与坏很难区别。
以假冒真、以次充好、夸张宣传的现象很普遍,面对良莠不齐的微生物菌产品,甚至执法部门都无能为力(能做检测的部门很少),何况是农资从业者,微生物的效果又长期的过程,大多效果在短期内很难观察到。
三、土壤调理剂
随着土壤酸化、次生盐渍化等各种问题的发生,尤其是在经济效益高的大棚蔬菜和果树区,种植户被土壤问题困扰更重,近几年土壤调理剂在这些区域也开始升温,土壤调理剂对于土壤的主要有疏松土壤、改善土壤团粒结构,保水保肥,缓解土壤酸化、盐碱化等方面的作用。土壤调理剂的分类大致分为四类:
1、以天然矿石为原料:
如钾长石、石灰石、白云石、麦饭石、沸石、磷矿粉等;
2、以工业副产物、废渣或废液为原料:
如碱渣、味精发酵尾液、钢渣等;
3、以贝壳为原料:
牡蛎壳高温煅烧的居多。
4、以动物毛发为原料:
动物毛发螯合等。
还有一些未取得登记,但广泛在添加使用的,化学类的如聚丙烯氨酰胺(松土精),有机类的如腐植酸、黄腐酸等。值得提倡的是经活化后矿物源的腐植酸类产品,在国外已广泛应用,在欧美等部分国家将腐植酸归类为生物刺激素,对于土壤修复和刺激作物生长都有不错的效果。
相对于有机肥、微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登记的企业并不是太多,这与农业部对土壤调理剂严格的审查制度和原料资源有关。土壤调理剂虽然对土壤有改良和调理作用,但选用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是针对哪类土壤的,有些是针对碱性土壤,有些是针对酸性土壤,而且用量要合理把握,使用过量会出现另外的副作用。很多地区由于销售商利益的驱使和用户对知识的欠缺,已出现土壤调理剂滥用的情况。
对于已经破坏了的土壤,修复和改良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也不是靠某一群体能完成的,需要我们整个社会的关心和参与,共同来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荷兰在1970年就起草了《土壤保护法》来约束对土壤的破坏,只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土地。
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行动计划的总思路是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努力遏制土壤污染的扩大趋势,维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和利用的环境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加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污染治理和修复,这是我们在治理方面要采取的措施。
土壤环境保护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已形成初稿,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立法进程,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希望历经磨难的《土壤环境保护法》能早日出台实施。随之将建立土壤档案制度,对土壤污染现象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