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2016年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工信委获悉,根据电力体制改革,《昆明市2016年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于日前正式印发。《方案》明确,要确保满足《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准入条件的工业企业用户市场化参与率达到100%。
《方案》是根据国家、省、市稳增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电力运行的实际要求,在总结2015年电力交易工作经验基础上出台的。根据《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本区域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对接联系,形成横向从政府到供、用电企业,纵向从市到县到企业为一体的立体联系机制,确保满足《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准入条件的工业企业用户市场化参与率达到100%。
《方案》还要求,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各县(市)区、园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小组要在4月10日前召开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宣讲大会;昆明供电局要制作通俗易懂、便于理解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宣讲方案,并负责安排专业人员就电力市场化交易涉及的准入条件、交易政策、申报方式、电费结算、预付费收取标准等逐条进行宣讲培训。
“2015年,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全市工业企业累计减少电费支出6.7亿元。今年一季度虽然还没有准确的数字出来,但初步预测不会低于2亿元。”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参与到电力市场化交易,企业用电成本得到大幅降低。就全省而言,电力市场化交易在降低企业成本稳定生产的同时,也取得了稳定存量刺激增量、缓解火电企业生存压力的突出效果,可谓多方共赢。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方案》还明确,由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目督办、昆明供电局并邀请省工信委,共同组成昆明市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检查组,不定期检查各县(市)区、园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对工作不力或推诿不前的县(市)区、园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小组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如不改进的,经检查组确认,责任在供电部门的,由市工信委上报省工信委或云南电网公司通报处理,责任在各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的,提请市政府目督办通报处理,必要时提请给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