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水环境服务合同等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缺乏专门规范水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水环境服务业标准体系、市场监督体系不完善,市场不规范,企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导致行业发展受到障碍。
行业标准亟待提高
目前中国的污水排放行业执行的是2013年10月国务院公布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根据该标准,最高的一级A排放标准仅相当于地表水的劣五类,而且国内相当部分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无法达到一级A。也就是说,即便各地都实现了生活污水全处理的理想状态,也难以达到改善和修复城市水体的目的。即使在这样的排放标准下,污水处理厂依然普遍存在超标排放,甚至部分污水处理厂沦为污染源,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
配套管网建设落后
在经历了大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后,中国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提到大幅提高,但配套管网建设落后制约了处理能力的释放,污水排放标准偏低造成了水体水质的污染。因此,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将突出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水平低
目前,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水平较低,这一方面体现在价格上,一方面体现在运营主体上。价格方面,中国的污水处理价格由物价局决定,没有形成市场定价机制,虽然各地在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制定上都会考虑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和水资源禀赋,但污水处理行业作为准公益性行业,必然会兼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这就决定了其价格不能完全的由市场供需决定,利润必然在较大程度上向公益性妥协,因此目前中国各地的污水处理价格普遍偏低,而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企业若要实现自身盈利主要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和降低成本;发展多元化产业,降低经营风险;扩大企业规模,开拓市场,实现规模效应。运营主体上,目前中国污水处理行业仍以国有区域性水务公司为经营主体,这类公司普遍自主创新性及技术升级的积极性较差,多依赖政府补贴,制约行业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