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了解到,3月17日华电杨凌热电公司#2机组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至此,华电杨凌热电联产项目两台机组均获省环保厅批复,成功执行环保电价。
华电杨凌热电公司综合考虑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坚持“电力生产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遵循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综合运用技术、经济和管理手段,持续推进机组环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工作。
为确保#1、#2机组顺利通过环保验收,华电杨凌热电公司自2015年底转入商业运行以来,环保设施严格按要求投入运行,实现合格达标排放。同时,华电杨凌积极面对当前市场形势,超前谋划,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与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咨询中心、省环保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按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1月11日,#1机组取得省环保厅超低排放电价批复,执行环保电价;2月18日,省环保厅验收组对#2号机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验收,一次性验收成功。 3月17日,#2号机组正式取得省环保厅超低排放电价批复。华电杨凌热电公司不仅成为“超低排放”的热电厂,也全面兑现央企绿色清洁的社会责任承诺,从而实现经济与环保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