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促进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2014年以来,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16.4亿元,占全省比重达64.48%,重点支持济南及周边的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等省会城市群7市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利用(替代)、燃煤清洁化利用、二氧化硫污染治理、氮氧化物治理、颗粒物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油气回收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2016年2月,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同比改善16.1%、14.9%、31.3%和13%,较全省同比改善水平分别提高了2.8、0.7、9.8和3.9个百分点,改善幅度较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