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日前正式发布。《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严格污染源头控制,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规划纲要》对自治区“十三五”总体发展进行全面布局,明确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总目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草原植被盖度提高到46%,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贡献更加突出。
按照部署,内蒙古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要求,从源头上减少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能源资源和废弃物产生,扭转和遏制“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发展模式和资源利用方式,在工业、农牧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动全社会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