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3 月 24 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天绿色能源”)及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投集团”)签订了《乐亭建投风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三方将共同向乐亭建投风能有限公司(下称“乐亭风能”)增加出资,投资河北省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300MW 工程示范项目(下称“菩提岛海上风电项目”)。
由于建投集团为新天绿色能源与建投能源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建投能源与新天绿色能源及建投集团增资乐亭风能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6 年 3 月 24 日,建投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投资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 5 亿元向乐亭风能增资,占该公司 45%的股权。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米大斌先生、王廷良先生、李连平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