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长三角16城市联盟的重要成员之一的台州,是浙江省沿海中部的经济发达城市,处于国家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地区。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快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新建充换电站70座以上、充电桩1万个以上。
截至2015年底,台州公交集团已采购36辆电动公交车,并结合公交场站现状设置充电站2座。此外,2014年特拉斯充电桩在路桥设立充电桩,并约有7辆特斯拉电动汽车上牌。
“台州的电动汽车发展正起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是加快发展我市电动汽车产业的前提,将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尾气排放,对我市减少能源消耗、改善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将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说。
关于充电设施的分布,记者了解到,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设施将依托公交、环卫、机场、出租、物流、租赁、警务等公共服务领域自有停车场建设专用充换电站;预计到2020年,公交充换电设施将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和部分小城市培育试点镇。
普通乘用车充电设施将按照“点、线、面”推进的原则,按照1:1的车桩比,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以交流慢充为主的自用充电桩;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建设城际快充站;依托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路边临时停车位建设以直流快充为主的公共充电设施网络。
到2020年,我市公共充电桩和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
新建的充电站分为直流快充和交流慢充两种,直流快充通常30分钟左右即可完成充电,交流慢充的充电时间通常在6小时以上。
而关于收费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我市相关的配套支持政策正在抓紧制定。
“我们将结合台州实际情况,并与其它专业规划相互衔接和补充,统筹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使其形成分布合理、规模适度的配套体系。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健全网络、调整结构,达到市场相对的合理平衡。”该工作人员说。
延伸阅读:
充电设施可分为5类
◆专用充电设施,指为公交、环卫、机场、出租、物流、租赁、警务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专用电动汽车服务;
◆自用充电设施,指为某单位及其内部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为特定个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公用充电设施,指服务于非特定电动车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充电设施;
◆集中充电站,指在面积较大停车场内建设,可以集中提供一定数量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充电桩群,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行业自有停车场充电站、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充电站、公共停车场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等;
◆分散充电桩,指在分散停车位上建设,提供分散充电服务的单个充电桩,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充电桩、单位停车场充电桩、路边停车位充电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