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能源局、省扶贫办印发《湖北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2016-2019年,全省计划利用4年时间,在全省已经建档立卡贫困户屋顶或周围空闲地安装3-5千瓦的户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在建档立卡贫困村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50-100千瓦左右的小型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村贫困户所得。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的贫困户,每户年均收益约3000元,25年总收益可达7.5万元。光伏电站直接将阳光变成“现钱”,老百姓不用花一分钱就能获得收益。
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负责人表示,这种个人光伏发电站是将光伏发电系统建在自己屋顶,利用光能发的电,可以卖给国家电网,也可以自己用,既环保又能让个人受益,前景看好。由于农村普遍是自建房屋,屋顶干啥自己说了算,建个人光伏发电站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光伏扶贫被列为重点工程之一,2016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中明确,实施精准光伏扶贫工程,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光伏扶贫的范围。在光照条件良好(年均利用小时数大于1100小时)的15个省(区)451个贫困县的3.5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到2020年,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随着国家与地方光伏扶贫规划建议的明确,预计光伏扶贫工作将在全国遍地开花,太阳发电行业将实现突破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