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深圳宝安区“绿洁美”工作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将通过2个月集中执法整治,促使各物业小区和生活垃圾运输企业规范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工具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保持干净整洁,杜绝垃圾裸露、敞开式收运、沿途洒漏等污染现象,若发生此类违规行为,所有案件一律处以5000元罚款。
据悉,宝安区从3月至4月将组织开展2016年综合执法统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生活垃圾收运不密闭污染问题实行“零容忍”,以持续不断的高压态势,采取设点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严顶格处罚不履行责任区管理责任导致垃圾中转过程中裸露、洒漏的物业公司,以及查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垃圾裸露和吊挂、沿途飞扬和泄漏、污水滴漏等违法行为,对此类违规行为,所有案件一律处以5000元罚款。将不履行责任区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和违法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交相关政府部门的企业诚信网。
据了解,区执法监察大队将组织参与每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两次统一执法日活动,结合宝安实际,每月自行在全区组织开展两次统一执法日活动。不定期对各街道的执法执勤点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执勤点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安排时间组织全区对前期整治情况展开“回头看”,查看违法现象是否回潮,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各街道执法队将不定期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垃圾收运大部分在7:00至9:00时间段的实际,对垃圾中转站安排凌晨执法,从严顶格查处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转运站等相关设施未采取密闭方式的违法行为。对于垃圾运输车辆行驶密集、污染严重的路段,设立路面执法点,或者采取流动取证方式。
会议决定拟于3月28日至29日组织人员对1月至2月开展的横幅标语、“三乱”、霓虹灯残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巩固情况进行复查,要求各单位从即日起开展横幅标语、“三乱”、霓虹灯残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查看、整治3月份月考督办函中存在的市容乱象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存在问题整治到位,做到城市道路两侧、重要公共场所杜绝悬挂横幅标语(涉及禁毒宣传的除外),一类区和二类区无乱张贴现象,霓虹灯广告完整美观,全面实现全市统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方案目标。